日期:2024-09-12
1、本办法旨在保障在校学生和教职工的食品安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域内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2、第一条 为保障在校学生和教职工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3、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根据该办法,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均需遵循相关规定。办法中规定,学校需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也要确保食品安全投入并对食品安全负责。
4、四川全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以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管理,均适用《办法》。《办法》首先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5、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该办法。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6、某学校违反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其性质不同,会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学校食堂作为直接提供学生饮食的地方,应该加强食堂的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的食堂管理制度,包括食堂的卫生要求、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存储和配送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定期开展食堂的卫生检查和抽检,确保食堂的操作符合卫生标准。
2、强化食品供应商的监管:学校需确保供应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备合法资质,并对其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措施进行全面检查。 加强食品采购的管理:制定明确的采购流程和标准,加强对采购商的培训,及时处置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杜绝安全隐患。
3、想要高效地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首先要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堂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4、建立责任体系。建立责任体系有利于明确工作关系、分配工作任务和追究工作责任。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遵守政府和学校有关卫生、环保、安全、防火等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以及治安、消防、计生、劳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加采购员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厨师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食堂卫生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把好食品原料质量关。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保证全体员工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食品存放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有标识。严格执行冷库、冰箱存放制度,规范存放。
食堂每餐结束清洗厨具、餐盘等时,要严格将洗洁精等冲洗干净,做到无残留;食堂对餐具、炊具、室内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消毒结束后,及时清理残留,保证卫生安全,并要贴有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1、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管理,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无相关证明材料的食品。 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疫情期间,学校应严格管理食堂人员,确保清洁卫生,规范餐食制售,控制就餐人员流量。
2、教委要求要加强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冷链食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3、选择分批进行就餐,避免过量聚集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很多的,那么最好选择分批进行就餐,这样可以避免过量聚集,现在聚集性肺炎还是比较多的,所以,一定要避免聚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等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学校作为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方,我们要求学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一)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堂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该文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等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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