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4
1、幼儿园的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日常生活体系,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2)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饮食,科学制定饮食,保证均衡饮食。(3)制定适合儿童生理特点的体育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和体育活动,保障儿童户外活动,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2、一)生活制度 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3、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4、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包括方面如下:卫生保健制度:全园教职工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保持园内环境清洁卫生,努力实现五化(美化、净化、绿化、安全化、儿童化)。室内外清洁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各负其责。要求房内窗明几净,空气流通,教具桌椅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
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来进行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秤、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而且这个也是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那么这个时候也是需要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这样等出来是脱下包房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隔离室内备有专用的床、被褥、玩具、食具、盥洗用具和便具、诊察用具等,还必须与各班级严格分开使用并经常消毒。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
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及独立进餐的能力。睡眠: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睡眠环境,睡眠时间2~5小时,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能力和习惯。、游戏:游戏是有简单到复杂,组织幼儿游戏首先要有安全意识,活动前要检查场地、器械等是否安全,活动中要注意保护幼儿,避免意外事敞的发生。
保健室管理制度: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安全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你们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是不对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该是统一的,应该是工商部门提供的。我有我们地方的给你发一个。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九项制度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白山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
《办法》中明确,学校是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负有全部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能明确其应当履行的职责。集中用餐的学校应安排相关负责人例如校长陪餐,有条件的学校,需根据家长申请,有计划地选择及安排家长代表陪餐。
禁止学校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除食堂外,《办法》对校园的其他食品供给也有相应规定。要求非寄宿制学校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销售场所。
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应当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投入并对食品安全负责,落实校长负责制,督促校长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某学校违反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其性质不同,会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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